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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商务系统推广普通话和推广规范汉字的语言文字工作方案

时间: 08-08-20 09:10:17  作者:  阅读:

 

  为迎接国家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树立良好的商务部门形象,提高全州商务工作者素质,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商务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语言文字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语言文字法>办法》、《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迎接国家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州商务系统语言文字工作,按照州语言文字作委员会的要求,2010年前,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
  二、工作标准
  执行《湖北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实施办法》、《湖北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恩施州迎接国家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1、普通话初步普及、全州商务部门和商务行业,将普通话全面作为工作用语和服务用语,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2、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全州商务行业,按照现行文字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各种公文、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宣传资料,广告用语等正确使用规范汉字,不出现字、异体字、错别字等不规范用字。
  三、工作日程
  全州商务系统语言文字工作按照《恩施州迎接国家二、三娄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确定的日程同步进行。一般分为动员部署阶段、自查整改阶段、检查落实阶段、迎接评估阶段。
  州和恩施市商务部门是省二级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对象,按照统一布署,于2007年9月—2008年3月,完成动员布署阶段的工作任务,2008年3月—5月,认真搞好自查整改;2008年6—8月,州商务局对州局和恩施市局的工作全面检查,完成各项整改任务,迎接州语委检查评估。
  各县市商务部门,是全州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对象,要在相关县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州人民政府统一布署,完成好各项语言文字工作任务,州商务局按照州语委的安排除每年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外,将于2009年全面检查利川、建始、巴东商务部门的语言文字工作,2010年上半年全面检查宣恩、来凤、鹤峰、咸丰商务部门的语言文字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商务部门位处全州对外开放前沿,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利用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机遇,抓好商务系统语言文字工作,使全州商务部门和工作人员,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州商务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各位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相应成立办公室、普通推广组,文字工作组三个工作专班,对全州商务系统语言文字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服务。各县市商务部门要相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二)明确职责、全面推进。
  州商务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要求,统一组织全州商务系统迎评工作,对各县市商务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进行安排布署,检查指导,加强与州语委的工作联系并提供培训等服务。
  各县市商务行政主管单位和事业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既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做好本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又要对商务企业,特别是对直接服务和监管的企业加强文字工作的指导和服务,使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成为全州商务行业的共同行为。
  (三)突出重点,加强督察。
  1、在商务部门全州各商务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普通话和正确使用规范汉字。要加强组织学习和培训,确保机关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全面达到二等乙级以上,特别是要将普通话作为会议,面对媒体和公众、公务活动及机关内部的工作用语。各县市商务部门的公文和面向社会及服务对象的其它行文,要正确使用规范汉字。
  2、在商务行业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各县市商务部门,要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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