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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商务局:
根据财政部、原外经贸部(现商务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财企[2000]467号)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外经贸计财发[2001]270号)以及相关文件规定,为做好我州2008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以下简称“开拓资金”)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08年度开拓资金项目计划申报时间自2008年6月1日开始,截止时间将另行通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企业请按规定时间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注意事项
1、各有关企业应指定专人认真如实申报2008年度开拓资金项目计划。申报人联系信息如有变动,请及时与州商务局财会科联系。
2、未申请过开拓资金支持的企业,须先通过网上资质注册,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报送州商务局财会科进行初审,经审核公示后,方可申报2008年开拓资金项目计划。
3、商务部、财政部如对2008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我局将另行通知。
4、各县市商务局接到本通知后,请迅速组织各进出口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申报项目计划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联系:
州商务局财会科0718-8221656转8505
特此通知。
恩施州商务局
二00八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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