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商务局、投资促进中心、州直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见》和《省商务厅关于在商贸领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恩施州商务局决定5月下旬至8月下旬在全州商贸领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方案发给你们,务必认真贯彻落实。
附:
州商务局关于在商贸领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见》和《省商务厅关于在商贸领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恩施州商务局决定于5月下旬至8月下旬在全州商贸领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特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充分认识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
开展商贸领域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是商贸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的具体行动,是对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经营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经营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的全面检查,是加强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和监督促进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经营形势持续稳定的有力抓手。今年是全国奥运之年,大事要事多,狠抓安全生产经营尤为重要,全州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州直属企事业单位要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全面落实2008年消防安全责任状的同时,扎实做好商贸领域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加强领导、成立专班、制定行动方案
州商务局成立以田金培局长任组长,刘远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商业改革发展科、市场运行科、酒类肉品科为成员的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主抓专项行动。各县商务主管部门应由一把手牵头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专班名单和专项行动方案于5月25日前报州商务局。
三、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的工作范围
指导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商贸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特别要强化企业的促销活动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加强屠宰企业管理,严防人为破坏安全生产和肉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四、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
(一)各县市加强对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商贸经营单位的消防管理和促销活动管理,重点检查整改:
1、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及必备的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损坏及过期情况,有无安装和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2、经营场所内的安全出口,疏通通道,应急措施,防火分区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
3、消防安全管理和促销活动管理责任是否到人,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是否行之有效,各种消防设施能否适应自救;
4、各经营单位的建筑物有无垮塌隐患,周围有无滑坡及泥区流隐患存在;
5、节假日期间商场、超市的促销活动是否规范,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二)屠宰加工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1、联合各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
2、严格规范定点屠宰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五、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
(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从2008年5月25日至6月25日止,用一个月的时间对本县市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商贸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和促销活动安全、屠宰加工行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的普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彻底进行整改。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