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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商务部《关于做好出口产品生产和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恩州商办发[2008]11号

时间: 08-04-10 15:44:47  作者:  阅读:

 

各县市商务局:
  目前,出口产品质量安全已成为国内外关注的焦点。提高出口产品质量、以质取胜是我国外贸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实现外贸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从源头强化出口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杜绝重大出口产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将商务部《关于做好出口产品生产和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商贸发[2008]4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将文件转发有关企业,尤其是食品出口企业遵照执行,确保出口产品质量安全。
  特此通知。
  附件:商务部文件《商务部关于做好出口产品生产和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商贸发[2008]42号)

  恩施州商务局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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