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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时间: 08-03-28 10:11:26  作者:  阅读:

 

  为了明确全州商务行业消防工作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州商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家三部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的若干意见》和《恩施州2008年消防工作意见》制定本责任书,由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州直商务企事业单位负责实施。
  一、商务行业的共同职责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协同执法机制。
  (二)落实部门系统和行业(单位)消防监管责任,督促本部门、系统、行业有关单位(部门)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开展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按照8类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
  (三)结合本部门、系统、行业(单位)消防工作特点,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研究消防安全措施,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安排部署重要时期,重点季节和重大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督促有关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组织重点岗位人员参加消防职业资格培训。
  (五)消防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评、有总结、有奖惩。适时召开消防工作会议,部署消防工作,每年组织不少于四次消防安全检查,组织一次消防工作考评,向州商务局报告一次消防安全工作。
  二、县市商务局职责
  (一)认真履行商务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将消防安全工作列为单位目标责任管理和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商务行业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要在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真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社会消防管理工作机制。
  (二)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状,制定消防安全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建立完善预警机制以及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措施。
  三、州直商务企事业单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消防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和解决消防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稳定管理人员队伍,全面提高本单位员工素质,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四、检查考核
  州商务局将对全州商务行业、州直商务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检查考核结果将予以通报,并上报州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分别由州商务局和各县市商务局、州直商务企事业单位存档备查。

  恩施州商务局      县市商务局、州直商务企事业单位

  签字人:                    签字人:

  二00八年三月              二00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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