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巴东县鹏程茧丝绸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

恩州商发[2008]8号

时间: 08-03-24 10:15:54  作者:  阅读:

 

巴东县鹏程茧丝绸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内资企业转为外资企业的合同章程均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审查,手续齐备,程序合法,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巴东县鹏程茧丝绸有限公司由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港资),同意公司原股东曹金根、杨小英、袁雷、彭本英、彭本英、喻荣、岳杰、曹金虎将在公司全部或部分股分转让给李国雄(香港)先生。公司新的章程、合同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同意投资人合资经营。
  二、公司变更前股东的投资额和投资比例分别为:曹金根277.31万元、比例为48.78%;杨小英32.63万元、比例为5.74%;袁雷57.915万元、比例为10.19%;彭本英57.915万元、比例为10.19%;喻荣57.915万元、比例为10.19%;岳杰资57.915万元、比例为10.19%;曹金虎26.9万元、比例为4.73%。公司变更后股东的投资额和投资比例分别为:曹金根218.87万元、比例为38.5%;李国雄(香港)170.54万元、比例为30%;喻荣59.69万元、比例为10.5%、岳杰39.80万元、比例为7%;袁雷39.80万元、比例为7%;彭本英39.80万元、比例为7%。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8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568.5万元人民币;外方出资到位的期限为1年。
  三、公司名称:巴东县鹏程茧丝绸有限公司。其法定地址为湖北省巴东县信陵镇柳荫路72号。
  四、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种桑养蚕、缫丝、加工和销售丝棉被,以及经营纺织品等。
  五、合资公司的经营期限为20年。
  六、同意合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名单。
  请执本批复领取《批准证书》,并办理工商、税务、海关、外汇管理等有关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恩施州商务局
  二00八年二月十五日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新闻来源: 责任编辑:eszswj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