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商务局、中石化恩施分公司、中石油恩施分公司:
现就
2006年度成品油经营资格年检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须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认真填报《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年检申报表》申请年检。资料不全的加油站年检不予受理。
二、各成品油经营单位填报《年检申报表》的证书编号、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经营地址必须按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规范内容填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可简写中石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可简写中石油)。填写年检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拒不参加年检、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拒绝提供反映其经营活动真实材料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可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报省商务厅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许可决定。
三、各县市商务局负责所在地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初审。各地应与当地工商、质检、消防等部门密切配合,深入现场,实地察看,认真核实各加油站进油渠道、油品流向、油品质量、消防安全、依法纳税等情况,依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湖北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提出明确的初审意见(同意年检、暂缓年检、依法取消经营资格)并填报《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加油站)年检汇总表》。然后由各县市商务局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年检申报表》、《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加油站)年检汇总表》报州商务局年检。凡是与县市商务部门签订了《安全管理监管工作责任状》的加油站,年检时,县市商务部门应认真对照责任状的相应内容作考核。
四、成品油批发企业的经营资格年检向州商务局申报。批发经营企业应填写《湖北省汽、煤、柴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年审登记表》,并提交
2006年度批发经营情况总结、《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复印件各一式二份及批准证书副本。由州商务局初审后报省商务厅年检。
五、加油点的经营资格年检工作按本通知中关于加油站年检要求执行,由县市商务局初审,提出明确的初审意见(同意年检、暂缓年检、依法取消经营资格)并填报《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加油点)年检汇总表》,然后由县市商务局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加油点)》副本、《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加油点)年检汇总表》报州商务局年检。
六、年检工作在
5月
10号结束。
特此通知,请各单位抓紧做好年检工作。
附:
1、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年检申报表
2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加油站)年检汇总表
3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加油点)年检汇总表
4
、湖北省汽、煤、柴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年审登记表
联系人:陈启
联系电话:
8222985—
8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