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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卫生登记企业:
依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对卫生注册登记企业清查实行周报制度的通知”和湖北局“关于对全省出口食品注册登记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清理的通知”(鄂检认[2007]191号)要求,宜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现对辖区内所有卫生登记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具体安排如下:
1、从9月25日开始,各卫生登记企业按《企业自查表》的要求进行自查,自查记录表2007年10月8日前报宜昌局综合科。不按时上报的视卫生登记资格自动失效。
2、按照鄂检认[2007]191号文件的要求,宜昌局将组织检查组于2007年10月15号前对辖区内卫生登记企业进行检查清理,记录《出口食品注册(登记)企业全面检查清理专项检查表》和不符合项报告,对清查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或暂停出口报检,企业按要求填写完成整改时间。
3、宜昌局于2007年10月20日前将检查清理结果上报湖北局认监处。
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自查表
2007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