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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
时间: 07-04-16 22:18:50 作者: 阅读:
直销企业披露的信息内容一致。 第九条 直销企业未按照《直销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进行信息披露,或直销企业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和工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5年12月1日起实施。9 7 3 1 2 4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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