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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外贸企业与国际大公司相比规模不大,生产能力差,自我开拓的拳头产品不多,开拓市场的后劲不足。外贸专业公司缺乏生产企业的支撑,导致不能稳定经营和长期发展。当前我国外贸出口已形成外贸专业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自营出口企业等激烈竞争的局面。如果外贸企业再不与生产企业建立密切的联系,经营难度还会进一步加大,甚至会在竞争中败下阵来直至消亡。
推行代理制,可以充分发挥两者各自的优势,从而提高我国经济的整体效益和国际竞争力, 促进进出口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外贸公司经过几十年的积累,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快速发展,在人才、国际营销、贸易信息、商业信誉等方面已经形成了自己独有的优势。同样,生产企业在扩大出口方面也具有自身的优势,主要体现在新产品的开发和对市场的敏感、技术的运用和改进等方面。许多生产企业有自己适销对路的拳头产品,能够按照市场的需求及时组织生产和调整产品结构。但是,我国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各自的先天不足也是明显的。外贸企业作为纯流通企业, 自由资金比例极小,基本没有实业基础,随着我国多层次、多渠道、多方位的经贸大格局的形成, 面临的困难和竞争压力越来越大。而生产企业则面临着国际市场信息不灵,市场开拓能力差,营销手段和营销人才缺乏等问题。外贸公司所具有的优势正是生产企业的劣势,反之亦然。从中可以看出,工贸双方具有很强的互补性。
随着外贸经营权的逐步下放,外贸公司的垄断地位被打破,单纯靠收购出口则不大可能;而生产企业要走向世界,把产品推向国际市场也有很大的困难。这就要求工贸双方有机的结合起来,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开拓国际市场。工贸双方的有机结合,可使社会资源得到有效的配置和利用,从而提高工贸双方的综合实力和效益,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我国的专业外贸公司,已经到了一个十字路口,坐以待毙是肯定要被淘汰的,但同时改革也是有风险的。
我们要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新型外贸代理制,即没有政府行政权力干预的,完全市场化的外贸代理制,以使其能发挥合理配置资源、降低成本、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的积极作用。只有真正成为产品的市场代理,才能够在商品竞争环境中生存下去。
一、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从根本上加快思想观念的转变和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现代企业制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具有生机和活力的经营机制,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企业领导体制和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制度,构建一套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二、增强企业实力。
在同一个地区内加快资产重组步伐,把相同类型的国有外贸企业组建成规模更大的集团公司,这样既可消除我国国有外贸企业之间竞争过于激烈,也可以以集团公司更为雄厚的经济实力、更为合理的高效的内部资源配置来增强国有外贸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对有条件的大型外贸企业,通过债转股,发行股票等方式帮助企业降低资产负债率,使企业重新获得融资的渠道。对于中小企业,内部职工持股是一种比较好的方式,有利于增强员工的凝集力,充分调动 职工的积极性。通过这种方式以及其他形式的资产重组,这类企业可以向中小代理行模式转变, 利用其较低的服务成本,较优的服务质量和灵活的贸易方式来为中小生产企业和以内贸为主的企业服务。在外贸行业中完全不具备竞争优势的中小企业则要改变主业方向,战略性淡出外贸行业。
三、加强现代化的企业管理。
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既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的重要途径。当前,外贸企业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为:成本的核算与控制、资金的周转与安全、投资的盲目与低效、质量的起伏和波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