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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去年12月31日披露了东南沿海地区在新一轮招商引资热潮中相互恶性竞争、陷入误区的情况。其实,西部不少地方也严重存在着这种错位。
现列举西部招商引资工作中存在的六大误区如下,便于借鉴,以利于我州招商引资工作:
一、急功近利 硬下指标
本来,根据实际情况,预测一个当年可能实现的引资数额,这无可厚非,甚至还是规划本地经济发展所需的。但问题在于这个原本带有预测性的指标在不少地方却大大地变了味:一是指标的制定缺乏科学性。不是从现实的客观条件出发,通过细致、周密的分析论证得出,而是仅凭少数人的主观热情和愿望确定,或者简单地在上年完成的实际数字上加一个增长比例了事。二是把这个预测数变成了必须完成的硬指标、“紧箍咒”。由上而下地级级分解,层层加码,同各级各部门的“目标责任奖”等各种奖励挂勾,同考核干部的绩效挂勾,甚至同单位日常的办公经费挂勾。这是造成一些地方招商引资数额不实、水份多的重要原因。三是将招商引资指标不恰当地分解到所有的党政机关单位,甚至人大、政协、法院等也承担了具体的招商引资任务。
二、乱开口子 无法兑现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抢外资、争项目,总爱在土地、税收政策方面越权开口子,诸如“零地价”、免交征用土地的一切税费、延长所得税的减免期、减免增值税等,优惠条件超出国家支持西部大开发的政策规定一让再让。到头来,有的兑现不了,有的确违反了土地法、税法被勒令纠正。另外,还有失地农民安置的后患等多种问题。甚至,有的地方还规定,介绍、引进外商投资项目按到位资金的一定比例重奖。结果往往因为难以界定谁是引资成功的主要“功臣”,或者因为奖励资金找无处落实,奖励成了一句空话,政府规定也因此成了一纸空文。
三、不讲诚信 环境糟糕
主要表现在政府不讲诚信、当地企业不讲诚信。为了引进外商、外资,一些地方大肆鼓吹自己的投资环境如何如何的好,甚至还说自己是“全国最优”的。殊不知,外商一来,摆在他们面前的事实是:办事环节多,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差;职能部门乱收费,部分官员“吃、拿、卡、要”,企业周边环境不尽如意等等。尤其是社会的诚信度差,当地的合作伙伴合作前隐瞒亏损、资产高估、做假账,合作后又隐瞒利润、虚报亏损、借钱不还等等;政府形象大损,诸如许诺外商限期改善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迟迟实现不了,承诺外商的低电价无法兑现,个别地方政府负责人对企业的弄虚作假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等等。
四、盲目攀比 不讲实效
看到别的地方开列出一大堆税收优惠、财政优惠、土地优惠条件,不顾自己的实际,也不顾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硬性攀比,盲目仿效,实际上可望不可及,落实兑现不了。看到别的地方招商活动搞得很红火,自己也不顾自身的条件,不惜兴师动众,劳民伤财,办一些没有实际效果的招商会。尤其要不得的是追求虚假的招商成果,在会上搞“虚假签约”:把一些早就签了约的项目拿到会上再签,把“协议”改报为“合同”,把某些纯属设想性的意向也当成合作协议签约,等等。
五、一厢情愿 项目粗糙
招商项目的准备极不认真,工作粗糙,有关资料不齐、不全、不实,外商难以接受。有的仅从主观愿望出发,不考虑外商的实力、专业和来意,单纯以本地经济发展的项目代替招商项目,而且论证不充分,忽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缺乏市场分析,盲目性很大。也不管外商感不感兴趣,项目对不对路,无的放矢,弄得外商哭笑不得。结果反倒使外商失望而归。
六、职能错位 越俎代庖
政府在招商引资中本应突出改善投资环境这项主要职能,可是一些地方政府却无视企业是招商引资主体,舍本逐末,越位行事。比如政府负责人代替企业谈判表态, |